“5·1”放假期间学生工作安排通知
全院校师生:
按学院统一安排,今年“5·1”放假日期为5月1日—5月4日。根据学院有关要求,现对放假期间学生工作作出如下安排:
1、各学院务必在4月29、30日两天内组织相关班主任老师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,消除假期安全隐患;
2、各学院要在放假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杜绝群体性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,严肃要求学生在校内、外都必须遵纪守法,注意防骗、防盗、防火、防止交通意外及其他人身伤害事件发生;
3、学生离校必须完清相关离校手续,各学院务必将学生在放假期间的外出活动情况做好登记备查,加强管理;
4、各学院一律要求学生乘坐正规运输企业的营运交通工具出行,严禁学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组织车辆运送学生,尤其禁止任何组织名义的外出团体度假活动;
5、对“5·1”未离校的学生作好登记及相关安排,确保无学生单独留宿,掌握学生假期中思想状况动态,及时处理异常和突发事件;
6、各学院要做好假期的学生管理工作值班安排,并将值班安排表于4月30日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;
7、放假期间各住宿点相关值班学院宿管老师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,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出现异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向上级汇报;
8、5月3日晚9时,各学院组织人员对学生回校及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并于5月5日将检查结果书面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;
08年4月29日 |